广大群众朋友们:
为破除“以药养医”的机制,根据省政府、物价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,我市物价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卫生局经过认真调研,制定了《仪征市县级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方案》,经省物价局批复,仪征市人民政府批准及发文通知,我院将于3月15日按照该方案调整部分医药价格标准。涉及调整的具体医疗服务项目内容主要有:
1.药品(中药饮片、医院制剂除外)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,确保药品价格降低15%左右。
2.将挂号费、门急诊诊察费、药事服务费项目合并为诊察费,不再单设挂号费、急诊诊查费、药事服务费。诊察费分设西医诊察费、中医辨证论治费。门诊病历手册仍为1元/册。
3.其它提高标准的项目有:各等级护理费,床位费,部分综合服务类价格(含肌肉注射、静脉输液、小儿输液、氧气吸入等),部分临床各系统诊疗项目价格,手术及麻醉价格,部分康复类项目价格、中医诊疗项目价格。
4.其它降低标准的项目有:磁共振扫描、计算机体层(CT)扫描价格,大生化检验、乙肝两对半定量检验套餐价格。
5.取消的项目有:特需病房床位费、高级专家门诊(会诊)费。
6.其他未设涉及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仍按原标准执行。
附件1:市政府关于印发《仪征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》的通知.doc
附件2:调整价格后的《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表》.xls
仪征市人民医院
2013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