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开展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宣传月活动
发布日期: 2021-09-04  来源: 仪征市人民医院  访问量:38

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是由李克强总理于2021年2月签署国务院令印发,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,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,将有力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、全面提升医保治理水平,为整个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奠定基石。

近日,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,我院开展系列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集中宣传月活动。

【活动一】

4月16日上午,医保办主任刘美带领5名专科专家医生参加仪征市医保局组织的“学党史办实事医保惠民生”暨“宣传贯彻《条例》加强基金监管”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,结合义诊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《条例》内容。


【活动二】
    4月16日下午,我院召开以“深入开展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工作暨学习贯彻《条例》”为主题的政策宣传月动员会,院领导班子、全院中层干部及责任医生共100余人参加。医保办主任刘美主持。
    副院长任晓梅传达了仪征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及宣传贯彻《条例》、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会议精神。
    副院长朱乐银解读了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、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办法。
    医务科副科长缪丽莉代表全院医生做医保医师信用承诺。
    党委书记杨明作重要讲话。杨明指出,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“看病钱”“救命钱”,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,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意识,继续加强自身建设,完善监管体系,创新政策宣教的基础上,高度配合国家、省市医保局各项医保监管工作;认真履行职责、权利和义务,切实发挥好医保基金“第一守门人”的作用,管好我们手中的“笔”,规范用好“每一分”医保基金。
    会议中还集中观看了医保监管及《条例》宣传视频。


【活动三】
    在门诊播放《条例》宣传片,在门诊、急诊、病房楼大厅张贴宣传画报、摆放宣传手册。


【活动四】
    各科室组织学习《条例》等医疗保险文件资料,签订“医保医师信用承诺书”。(医保办 刘美/编辑 张忠顺/审核 梁劲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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